有限合伙人企业成立的条件是什么


一、有限合伙人企业成立条件是什么
1、有限合伙人企业成立条件如下:
(1)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;
(2)至少有一个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;
(3)有书面形式的合伙协议;
(4)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等。
2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》 第二条
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,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。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,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,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。
二、有限合伙人的义务是什么
有限合伙人有下列义务:
1、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,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;
2、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,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,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;
3、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;
4、不执行合伙事务,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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